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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远 2007-2-13 19:10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align=center][b]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b][/align]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align=center][b]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b][/align]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align=center][b]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b][/align]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align=center][b]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b][/align]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另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align=center][b]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b][/align]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待,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风清远 2007-2-13 19:28

科举制度名词解释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风清远 2007-2-13 19:33

古代科举知识略说

  我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几代,前后一千多年,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跻身仕途的重要途径。从童生到状元一般须经五个阶段。

  童试:凡入学者必须经过童试,录取者为童生,也称儒童。

  院试:由省学政主持考试,童生参加,一般在各府、县举行,由学政巡回举行考试。正试一场,复试一场,录取者即为生员,俗称秀才,也可称相公。院试取得生员称号,才算有了功名,才有资格参加乡试,属预选。

  正式的科举考试有: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秀才可以参加。逢子、午、卯、酉年为庆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试在八月(秋闱),分三场。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乡试及格者称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举人可任知县、教职学官。

  会试:乡试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春闱),举人参加,主考者是礼部官员,会试及格者称“贡生”,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殿试又叫廷试,会试后取得贡生资格的人参加,会试后同年四月二十一日,在京城保和殿参加考试,由皇帝主持考试(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明清时将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进士及第后可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授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所谓“三元及第”,是指获乡试第一名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据有史可查的资料,自有科举制度至其消亡,连中“三元”的仅有13人。

  因此,从取得“功名”算起,考试制度共分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风清远 2007-3-3 16:35

科举制度的创立时间

  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1000多年,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光绪皇帝下谕:“著即自丙午科(1906年)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科举制度才最终被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真可谓深远。
  然而,关于科举制度创立的时间,却一直有不同说法。进士科的创置是科举制度创立的主要标志,因此进士科设置的时间,历来是史家注意的重点。在历史上,对于进士科设置的时间,早就有创设于隋和创设于唐两种不同意见。
  主张创设于隋朝的,从目前所见到的史料来看,最早的可能是薛登。据《旧唐书·薛登传》,他在唐武则天天授中(690-692年)任左补阙时,鉴于当时“选举颇滥”,上疏要求改革。在疏文中他说道:“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辑缀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在薛登此疏之后70余年,唐代宗宝应二年(763年),礼部侍郎杨绾在上疏中又说:“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新唐书·选举志》),“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杨绾传》)在这之后的杜佑以及五代时的王定保也都认为进士科创设于隋朝:“炀帝始建进士科”(《通典》卷十四,《选举二》),“进士始于隋大业中”(《唐摭言》卷一)。值得一提的是南宋朱熹,他不仅肯定进士科创设于隋朝,而且还十分明确地指出,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建进土科(《通鉴纲目》卷三六)。今查《隋书》、《资治通鉴》等史书,大业二年未见有设置进士科的记载,不知朱熹依据什么?
  主张进士科创设于唐朝的,历史上也不乏其人。如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说:“李唐御统,艰阙制度,立进士之科,正名也;行辞赋之选,从时也。”(夏竦《文庄集》卷二十)唐宣宗时右补阙裴庭裕也说:“大中十年,郑颢知举后,宣宗索《科名记》,颢表曰:自武德已后,便有进士诸科。”(《涌幢小品》卷七)
  关于上述两说在历史上的情况,邓嗣禹在1934年写的《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一文中作了这样的概括:“唐宋而后,主隋者渐众;而在唐时,尚二说纷陈,莫衷一是。”(《史学年报》第2卷第1期)
  解放以后,学者们对科举制度创立的时间,继续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了各种不同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看法认为进士科创设于隋炀帝大业年间,具体的又有各种不同意见。张晋藩、邱远猷认为,“到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士科,用考试方法来选进士。”(《科举制度史话》)毛礼锐等则认为进士科创置于隋炀帝大业二年,他们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中说:“隋炀帝大业二年始置进士科,这便是科举制度创立的开始。”顾树森用更肯定的语言表达了这种意见,他写道:“到了隋炀帝大业二年,始正式设置‘进士科’,实行以试策取士,虽然正史《炀帝本纪》与《资治通鉴》俱不载此说,但‘通鉴纲目’中则具有此目。证诸其他各方记载,可以断定此种设置是确凿无疑的。”(《中国历代教育制度》)范文澜持另外一种意见,认为进士科开始于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定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当即进土科。隋炀帝本人是个文学家,创立进士科,以考试诗赋为主,是不足为奇的。这是科举(主要是进士科)制度的开始。”(《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3编第1册)
  另一种看法认为进士科开始于隋文帝开皇十五或十六年(595年)。韩国磐在《关于科举制度创置的两点小考》一文中认为,《大唐新语》、《通典》、《唐摭言》等书记载的材料,或言明经、进士两科都是炀帝时所改建,或言进士科为炀帝所创建,“实际并非如此”。他根据《旧唐书》和《新唐书》房玄龄本传都记载玄龄18岁“举进士”,并参照房玄龄墓碑的记载,推断“在开皇十五或十六年时,房玄龄被举为进士。因此,进士科必须是在开皇十五或十六年时已经出现。”(《隋唐五代史论集》)
  同上述两种认为进士科创设于隋朝的看法不同,何忠礼认为科举制度起源于唐朝。他在1983年第2期《历史研究》上著文《科举制起源辨析》,提出中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第二,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他指出,在隋朝这三个特点都没有形成。唐朝建立后具备了对选举制度实行重大变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的诏书,“正式开创了科举制的先河”。科举制度的三个特点逐渐形成。因此,他的结论是:“从南北朝后期起,科举制已逐步萌芽,但三个特点基本具备,正式形成制度,应该是在李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对中国封建社会影响深远,前后持续了一千几百年的科举制度,它到底创立于何时,至今仍是一个尚待解开的谜。

风清远 2007-3-3 16:36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状元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的创始人是隋文帝、隋炀帝。如果以杜佑《通典》中始于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的说法为准,那么到清光绪三十年(1905年)废科举为止,差不多有一千三百年历史。
  科举的原意是分科举士。但从唐朝起,就偏进士科,以后更只有一个进士科。进士科的第一名叫状元,这个名称也是唐朝就有的。当时到礼部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投一张“状”,状元的名称就由此而来。
  中国科举时代究竟有多少状元(不含武状元和女状元)呢?据史籍记载,唐代共有状元139人。五代十国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沿唐制,有状元11人。宋代有状元118人。元代的蒙、汉状元共32人。明朝有状元90人。清代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制时,其间有状元114人。总计由唐初到清末,共有状元504人。
  此外,辽金两代也以名列榜首的进士为状元,辽代的状元为18人,金代的状元为15人。张献忠的大西政权有状元1人。太平天国的状元有14人。若上述状元可与唐、五代、宋、元、明、清状元同列,则中国历代状元共计552人。
  中国历史第一个状元是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孙伏迦,最后一个状元是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状元刘春霖。在政治上影响很大的状元有太多太多,以宋代的文天祥为例:文天祥21岁考中状元,后官至丞相,最后被元朝俘虏。但在狱中仍坚持不屈,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千古名句,一直为后人所敬仰。
  考状元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每年应试的考生有几十万之多。如宋朝每年有四十万考生应试,四十万人中出一个状元,这个状元可谓是很难得。状元中还有连中三元的那就更难了。所谓“连中三元”是指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得第一名。据统计,一千多年的科举考试中,只出了17名“连中三元”的状元。

风清远 2007-3-3 16:39

中国历代状元之最

  ○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状元,是唐武德五年壬午科状元孙伏伽。

  ○ 历代状元中,最为后世钦敬的民族英雄,是南宋宝四年(1256年)丙辰科状元文天祥。他以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被誉为“状元中的状元”。

  ○ 历代状元中,对中国政治局势起过重大影响和作用的,是清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科状元翁同龠禾。他一生两为帝师,在晚清帝、后两党之争中为帝党首领。甲午中日战争后,积极支持康有为变法主张,并密荐之于光绪皇帝,最终促成“戊戌变法”,使当时政局发生重大变化。

  ○ 历代状元中,唯一由状元而成为皇帝的,是西夏天庆十年(1203年)癸亥科状元李遵顼。他是夏宗室齐王李彦宗之子,于天庆十年(1203年)参加西夏科举考试,廷试得中第一,成为状元。袭封齐王,又擢升大都督府主。后于西夏皇建二年(1211年)发动宫廷政变,废夏襄宗自立,成为皇帝,是为夏神宗。

  ○ 历代状元中,有据可考最早在科举考试中连中“三元”的状元,是唐建中二年(781年)辛酉科状元崔元翰。他先后考中京兆府解头(解元)、进士状头(状元)、博学宏词科敕头、制科三等敕头。

  ○ 历代状元中,唯一由武状元而位至宰相者,是唐代开元初年武举高等(状元)郭子仪。他一生历仕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曾两度担任宰相。同时,他也是历代武状元中军功最为显著者。

  ○ 历代科举考试中,考中“三元”人数最多的是北宋,共有孙何、王曾、宋广羊、杨真、冯京、王岩叟等6人。

  ○ 历代状元中,官至宰相(含相当宰相的官职,如内阁首辅、大学士等)人数最多的是明朝,共有胡广、商辂等17人。

  ○ 历代状元中,诗、画成就最高的,是唐开元十九年(731年)辛未科状元王维。他是盛唐山水田园诗派杰出代表之一,其诗歌艺术被认为“自李(白)杜(甫)而下,当为第一”。其绘画被推为“南宗绘画之祖”,古代文人画亦自他而始。

  ○ 历代状元中,词作成就最高的,是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甲戌科状元张孝祥。其词追踪苏轼,气概凌云,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色彩,与张元干并称南宋初期词坛双璧,是伟大的爱国词人辛弃疾的先行者。

  ○ 历代状元中,书法成就最高的,是唐元和三年(808年)戊子科状元柳公权。他精于楷书,也擅长行草书,和唐代另一大书法家颜真卿并称“颜柳”;历史上还把他和唐代欧阳询、颜真卿、元代赵孟頫[书之友论坛坛主注:音福,上声]合称为我国“楷书四大家”。

  ○ 历代状元中,史学成就最高的,是五代时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己酉科状元王溥。他在唐代苏冕始创会要体的基础上,据苏冕所编唐九朝《会要》及杨绍复等续修之书,重加整理,撰成《唐会要》一百卷。后又据五代历朝实录撰成《五代会要》三十卷。不仅史料丰富翔实,而且正式建立了会要体分类编纂的体例方法,为后世所仿效。这一贡献被《四库提要》称为“厥功甚伟”。

  ○ 历代状元中,著述最丰的,是明代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状元杨慎。他不仅工诗,而且能文、词和曲,并重视民间文学,是颇有成就的文学家和著名学者。其平生著述达四百余种,虽多散佚,仍留存一百多种;现存诗作二千三百首左右,著述之丰,明时推为第一。

  ○ 历代状元中,植物学成就最高的,是清代嘉庆二十年(1817年)丁丑科状元吴其浚。他一生历任多省巡抚,所至处注意各地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绘图列说,并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文献,成《植物名实图考长编》二十二卷、《植物名实图考》三十八卷,是我国19世纪一部重要的植物学专著。

  ○ 历代状元中,最著名的思想家是南宋绍熙四年(1193年)癸丑科状元陈亮。他提倡注重事业功利有补于国计民生的“事功之学”。提出“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的命题,和朱熹多次进行过义利、王霸关系的辩论。其学说独具体系,为永康学派的创始人,同时又是著名的文学家。

  ○ 历代状元中,最嗜饮茶并对我国茶道研究作出贡献的是唐代元和九年(814年)甲午科状元张又新。他所撰《煎茶水记》一卷,评论各种泉水煎茶之优劣,是继陆羽《茶经》之后我国又一部重要的茶道研究著作。

  ○ 历代状元中,唯一出使过东欧国家的外交使臣,是清同治七年(1868年)戊辰科状元洪钧。他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奉命出使俄、德、荷、奥诸国,任外交使臣三年。他利用西方资料撰著的《元史译文证补》,开创了利用西方著作、资料研究元史的新纪元。

  ○ 历代状元中,有据可考唯一被皇帝招为驸马的,是唐会昌二年(842年)壬戌科状元郑颢。他状元及第后七年,即大中三年(849年),被宰相白敏中作为驸马人选推荐给唐宣宗之女万寿公主。

  ○ 历代状元中,唯一在刚刚及第即被皇帝下令处死的,是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科南榜(或称春榜)状元陈安。因该科殿试录取的都是南方士人,遭到北方士人不满。明太祖朱元璋疑录取有私,大为震怒,竟下令将主考官及陈安等人一并处死。

  ○ 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状元,是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清咸丰三年癸丑,1853年)女科状元傅善祥。

  ○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少数民族文字参加科举考试得中状元的,是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癸巳女真进士科(又称策论进士)状元徒单镒,为女真族人。他参加科举考试是用女真文字。

  ○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科状元刘春霖。他状元及第次年,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慈禧太后即下诏停止科举,他也因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的末科状元。

  ○ 历代状元人数最多的是唐朝。自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壬午科,至哀帝天佑四年(907年)丁卯科,285年间,科举考试几乎每年一次,约产生状元270人。在《登科记考》、《玉芝堂谈荟》等古籍中有名可考者,有140余人。

  ○ 中国历史上,一朝之中产生状元人数最多的省,是清代的江苏省。从顺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武进籍状元吕宫,到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科南通籍状元张謇,247年间,共产生状元49人。

  ○ 中国历史上,一朝之中产生状元人数最多的府,是清代的苏州府,共有状元24人。

  ○ 中国历史上,一朝之中在较短时间内产生状元人数最多的县,是南宋时期的永福县(今福建永泰)。自乾道二年(1166年)丙戌科,至乾道八年(1172年)辰科,七年之间,连续产生萧国梁、郑侨、黄定3名状元。

  ○ 历史上产生兄弟状元人数最多的朝代是唐朝,共有张式(兄)、张正甫(弟)等兄弟状元19人。

  ○ 历史上产生父子状元人数最多的朝代是北宋,共有张去华(父)、张师德(子)等父子状元6人。

  ○ 历代兄弟状元中,其及第时间相距最短的,是唐咸通十四年(873年)癸巳科状元孔纁(兄)和唐乾符三年(876年)丙申科状元(弟)孔缄。兄弟二人状元及第的时间仅相隔三年。

  ○ 历代父子状元中,其及第时间相距最短的,是北宋开宝二年(969年)已巳科状元安德裕(父)和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壬申科状元安守亮(子)。父子二个状元及第的时间仅相隔三年。

  ○ 历代状元中,最早开始从事实业活动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是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科状元张謇。他于及第后次年(1895年)即从事实业活动,先后办起数十个企业及大批社会事业,影响遍及全国,被誉为“中国之大教育家、大实业家”。

  ○ 历代武状元中,唯一参加过两科考试,先中探花后又考中状元的,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庚辰科武状元马全。马全初名为马瑔,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科曾参加一次武科进士考试,并在殿试中得中一甲三名(探花)。后因在任职期间与同僚发生矛盾,被削夺官职。为洗刷耻辱,他更名为全,决意再次夺取功名,终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在武科进士殿试中得中状元。

风清远 2007-3-3 16:50

科举制度在国外

  “科举”即设科取士的意思。科即科目,分若干门类;举即举荐、选拔。这一制度始创于隋文帝,隋炀帝杨广加以继承。隋炀帝杨广虽然荒淫无道,但对文化却颇重视。他登上帝位后,曾下诏恢复学校。学校学生卒业后,通过考试或考核,加以登用。同时,地方上推荐、选拔人才,由州、县先考,然后再保荐到尚书省应试。这些做法已经为后世的科举制度开创了道路。唐、宋时代这一制度有所发展,至明、清则更趋严密了。这一制度的创立,给庶族地主的参政提供了出路,对于打破魏晋以来的门阀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唐代设科取士,名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书学)、明算(算学)等等科目。
  宋初的科举制度大体上因袭唐制,然后对科举制度作出重要改革:一是放宽录取和作用的范围,扩大录取名额;二是建立了“殿试”制度;三是考试内容改革。
  到明、清两朝,科举制度达到极盛时期,此时的科举考试制度更加地严密和完备了。但同时,明、清也是科举制度走向衰亡的时期,弊病更多,消极作用也愈益严重。直到清末的变法维新运动,严复、康有为等人对八股文进行猛烈的抨击,而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兴起之后,科举制度终于随着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崩溃而寿终正寝。


[align=center][b][color=red]英   国[/color][/b][/align]
  [b]“它会像火药和印刷术一样!”[/b]

  英国文官考试制度吸取科举考试平等竞争原则和择优录用方法,舍弃了科举考试空疏无用的古代经典内容,后来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仿效。

  ◇ 1835年,居留中国人士格尔斯指出:“科举是古往今来的其他伟大的君主制度所无法相比的。也许这就是他们所创造出来惟一值得保留的制度,而此制度还未被其他国家所采用。或许将来有一天,它会像火药和印刷术一样,在国家制度,甚至是欧洲的国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伟大变革。”

  ◇ 1847年,曾到过中国的杜麦斯出版了《中国札记》,以近乎狂热的态度呼吁建立起向全体英国臣民开放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从而提高英国行政官员的水平,并促进大英帝国的团结。

  ◇ 1854年,由马考莱等人向英国议会提交《印度文官制度报告书》,建议:建立完整的考试制度,考试事宜应由一位权威人士主管的考试中心全权负责;考试必须采取竞争性的笔试办法,对考生的年龄、健康、品行也应作具体的要求;对于高级职位,应有相当于国内最高教育水平的竞争性考试。

  ◇ 1855年5月,经过议会辩论之后,英国实行文官考试制度。

  ◇ 1870年6月,新上台的帕麦斯顿政府颁布了《关于录用王国政府官员的枢密院敕令》,规定凡要进入政府各部门工作,都必须经过竞争性考试。至此,英国文官考试走向制度化和正规化。

  ◇ 1857年4月英国权威刊物《威斯敏斯特评论》的评论说:“这些中国的‘外夷’(英国人)的确只是从中国科举考试的书籍中学到一页而已。”


[align=center][color=red][b]美   国[/b][/color][/align]
  [b]“我们在洪荒时代,中国人已在读书!”[/b]

  19世纪60年代后,美国也在考虑采用择优录用的文官考试制度。美国的文官考试制度基本上是仿效英国的产物,但是史料表明,中国科举制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过美国的文官考试制度。

  ◇ 1848年,威廉姆斯在《中央王国》一书中说:“从科考的结果看,中国政府的高官阶层中的不少官员都怀有让人极为敬佩的才能和知识,及爱国、正直和有条不紊的工作态度。它维持了这个国家庞大的机器的运转,也保持着一种不衰的崇文风气。”

  ◇ 1870年,史皮尔(Spear,汉名施惠廉)在《最古老与最年轻的国家:中国与美国》一书中说:“中国人民的竞争使得整个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则公开化。听吧!西方国家,它没有世袭等级,或许没有个人荣耀,它没有财富的权力,它不主张任人唯亲,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见和利益。”

  ◇ 1873年美国文官委员会在报告中宣称:“当我们的大陆尚处于洪荒时代,孔子已经在讲授德政,中国人已在读书,使用指南针、火药和乘法表。然而东方世界这一最文明的国家对于科举制度的运用,将比上述任何东西都更能夺走我们美国人的优势(如果我们算得上有什么优势的话),这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倘若不充分肯定中国的宗教或帝制的作用,必将无从作出解释。”

  ◇ 1883年,以平等竞争为原则的文官考试法案获得美国国会通过,该法案规定政府事务官的录用,必须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从此以后,考试录用事务官,成为美国文官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

  ◇ 1893年,美国文官考试制度完全确立。


[align=center][color=red][b]日   本[/b][/color][/align]
  [b]“被权贵把持的科举。”[/b]

  公元7至8世纪之际,日本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模仿唐制实行贡举制度。

  ◇ 唐朝科举制度的结果是秀才科逐渐停废而进士科日渐兴盛,但日本到公元730年以后则是秀才科逐渐独盛而进士科式微。

  ◇ 日本的贡举制度,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大学寮基本上为贵族把持。博士推荐学生参加科举,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制度日渐流于形式化。

  ◇ 11世纪后,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

  ◇ 明治时代初期,为了选拔人才,推动维新运动,1869年进入新政府的学者神田孝平向公议所提出了“进士及第之法”的建议书,提倡以“汉士及第法”,即中国的科举制度为参考,树立近代日本的官僚考试制度,考试科目注重实用。这项提案虽然获得公议所通过,却没能得到实权人物的支持因而没得到具体实施,而人才选拔的考试制度也最终为近代的学校制度所取代。


[align=center][color=red][b]韩   国[/b][/color][/align]
  [b]“我国公道,惟在科举。”[/b]

  从公元958年起至1894年,韩国的科举制在历史上存在了936年,成为中国域外实行科举制时间最长、也最完备的科举。

  ◇ 近500年的高丽王朝,科举制度实兼唐、五代、宋、元等诸朝制度而成。具体而言,高丽制度直接渊源于隋和唐者,有礼部三场试、三条烛试(夜试)、试期在春三月(春试)、科目中的“宾贡科”和“咒噤科”等。

  ◇ 高丽王朝恭愍王十九年(1372年)明太祖遣使前往颁科举诏后,高丽科举乡会试程式一依明制,第一场试《五经》义,五百字以上,《四书》疑,三百字以上;第二场试礼乐论,三百字以上;第三场试时务策,一千字以上。唯务直述,不善文藻。

  ◇ 公元1392年,李朝重新整顿衰落的科举制度,定科举法,初场罢《四书》疑和《五经》义,改试讲论。但实行数科之后,实践证明并不能选拔到“经学杰出之才”。

  ◇ 李朝科举比同期的中国科举更频繁,几乎每年都开科,“国家用人之道,只在于科举”。科举在李朝的地位不亚于科举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 韩国有“我国公道,惟在科举”,“私门塞而公道开,浮华斥而真儒出”之说。尽管不时出现改革甚至废除科举的呼声,但科举制直至公元1894年才遭停罢。如果不是因为日本的压迫,科举还将延续一段时间。

  ◇ 1994年,韩国纪念科举废止100年,举办了模拟科举考试,取录了两名状元。


[align=center][b][color=red]越   南[/color][/b][/align]
  [b]“最后废止科举的国家!”[/b]

  1075年始,1919年止,越南是最迟实行和最后废止科举的国家。

  ◇ 李朝建立科举制度,模仿中国实行三场考试。据《越史通鉴纲目》载,仁宗太宁四年(1075年),“选明经博学者以三场试之,擢黎文盛首选入侍学。本国科目自此开始。”

  ◇ 公元1807年,阮朝阮世祖开乡试,其制度模仿中国清代科举,其形式内容仍然和中国科举考试大同小异。

  ◇ 公元1832年,越南引进八股文作文考试文体。

  ◇ 公元1884年,法国和越南签订了《顺化条约》后,法国殖民者实际上取代了越南帝王的统治,西方新学动摇了儒学的地位。中国戊戌维新也影响到越南,中国废除科举制度后,越南科举更是唇亡齿寒。

  ◇ 1906年,越南成立教育改进委员会,新型学校纷纷创办,逐步取代了传授儒学的科举教育。

  ◇ 1919年,越南举行了最后一科会试,取中23名。此后,科举制度在越南和世界历史上终于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

风清远 2007-3-3 16:52

元朝特有的分等级科举制度和元朝兵役制度

[b][u]1、元朝特有的分等级科举制度[/u][/b]

  像中国的历代皇朝一样,元朝也有科举制度,但有两个独特之处:一是在王朝中期才恢复科举制度,而且名额很有限(元朝第一届科举制度直到1314年才举行,这时距离元朝统治中国北方已有80多年,统治南方也已有近40年了);二是根据人种等级的不同(分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考试难度和中式之后授予的官职都有所区别。
  1314年,元朝第一届科举会试和殿试,先后在大都(今北京内城)举行,各省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只有135人,从中获录取的进士只有56人,均不足原订的数额。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是在两年前正式下诏恢复科举考试,并于1313年8月在各省举行乡试开科取士。这是宋朝灭亡以来,近40年来的第一届科举考试。
  这名蒙古皇帝从9岁开始受到孔孟儒学熏陶,认为儒家伦理纲常可以治国安邦。他日前巡视“皇家学院”国子监时,谈到了复办考试的目的。
  他说:“我的心愿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以图治,如果不用读书人,如何实现这个心愿?”
  极力主张复办考试的是他的老师李孟。这名当天陪同皇帝巡视的汉儒说,两年前的夏天皇帝召见,就如何选拔贤才要听取他的意见。
  “我当时上奏说,培养和选拔人才的途径不只一条,但汉、唐、宋、金盛行的科举取仕,远胜一切。而如今若想恢复科举,应注重德行、经术,其次是文辞,这样才能招揽到有真才实学的贤士。”
  对于第一届科举名额不足的原因,李孟私下透露,并不是汉人、南人缺乏合格者,实际上参加乡试的汉人、南人总数要比蒙古人、色目人多几倍;但因蒙古人、色目人考生中难以选满150个举人名额和50个进士名额,所以就将汉人和南人的乡试会试名额同数空缺,以维持四等人入选数量的均衡,以免汉人、南人在科举中占优势。
  据一些汉族读书人反映,元朝科举存有不平等现象,例如乡试和会试的程序规定:蒙古人、色目人第一场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等“四书”内出题考经义,再根据时事出题考对策;汉人和南人除了这些内容外,还须加考赋与杂文各一篇。
  待遇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的考题难度较低,考试也少一场,但授官级别却比汉人、南人进士高。而且蒙古人、色目人如愿参加与汉人、南人同样难度的考试,中选后更是加一等授官。
  殿试结果分右、左两榜公布;元朝以右为尊,蒙古人、色目人因此名列右榜,汉人、南人列左榜。名义上两榜的第一名都算状元,但只有右榜状元才算真有资格为官,左榜状元不受重视。
  一些汉人考生投诉,这和寻求优秀人才的原意相违背。不过朝中一名文官透露了实际的情况。他说:“皇帝是有心对汉民、南人以平等相待的,无奈朝政受他母后(答己)和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把持,我看他是有心无力。”


[u][b]2、元朝兵役制度[/b][/u]

  元朝实行征兵制的兵役制度,但其方式则因民族不同而略有区别。对蒙古各部采用成年男子皆兵的办法征集士兵,其他民族实行军户制度。
  蒙古各部十五岁至七十岁的成年男子,不分贵贱和家庭人口数量,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成年男子平时从事牧业生产或其他工作,一旦战争需要,或者“空营帐而出”,全体出征;或者“十人抽一”、“十人抽二”,抽调部分人出征。忽必烈在至元四年(1267)正月对抽调蒙古军作了更明确的规定:“签蒙古军,每户二丁、三丁者一人,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元史·兵志一》)元廷依然保留了签发渐丁军出征的做法,并在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有了更明确的规定:“签发渐丁军士,遵旧制,家止一丁者不作数,凡二丁至五丁,六丁之家,止存二人,余皆充军。”(《元史·兵志一》)探马赤军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出来的,并定立了专门的军籍。中统三年(1262)月,有人向忽必烈奏报:“在昔太祖皇帝所集按察儿、孛罗、窟里台、孛罗海拔都、阔阔不花五部探马赤军,金亡之后,散居牧地,多有入民籍者。国家土宇未一,宜加招集,以备驱策。”忽必烈特派人与诸路官员协同招集探马赤军人,并规定“若壬寅(1242)、甲寅(1254)两次签定军,已入籍册者,令随各万户依旧出征;其或未尝为军及蒙古、汉人民户内作数者,悉签为军”。入军籍的人户,就成为军户。至元八年(1271),又核定了一次探马赤军的军籍,探马赤军户(或称蒙古军户)乃成为元代军户之一种。
  蒙古统治者在中原汉人民户中签发的士兵,也都定立了军籍。宪宗二年(壬子,1252),“签诸路军籍”,所编军籍称为“壬子籍”。宪宗四年,“初籍新军”,至第二年完成,所定军籍称为“乙卯年(1255)军籍”。以后又有“己未年(1259)查定军册”、“至元八年(1271)军籍”和“至元十一年(1274)军籍”。列名汉军军籍的人户,就是汉军军户。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二月,“命各处行枢密院造新附军籍册”。这一工作历时数年才完成,所以新附军的军籍均以至元二十七年(1290)为准,列名军籍的人户就是新附军户。
  凡被定入军籍的人,按照政府的规定,不得改为其他户计,也就是所谓“天下既平,尝为军者,定入尺籍伍府,不可更易”。
  汉军军户的签发,是以民户的财产和劳动力状况为依据的。元代民户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军户一般来源于中户。各军户的财力和丁口情况毕竟会有很大差别,针对部分军户无丁或无力服兵役的状况,政府很快推行了正贴户制度。依据军户的不同情况,可以二、三户或四、五户合出军一名,出人当兵的户就是正军户,又称“军头”;其他各户出钱资助,称为贴军户。正、贴军户由政府指定,不能随意改变。如果正军户缺乏可以当兵的合适人丁,由有丁的贴军户顶替,正军户改为出钱资助。一旦正军户中有了合适的人丁,便要继续出军。
  探马赤军户和新附军户不实行几户合出一军的制度。某些探马赤军户原来拥有“驱口”(奴隶)。驱口释放为民之后,按照政府的规定,即成为旧主人的贴户,出钱资助出军。新附军户均没有贴户。
  军户世世代代都要服兵役,不能改变。军人如果在出征或出戍时逃亡,要到原籍勾取他的兄弟子侄来顶替。探马赤军户以“军驱”(奴隶)代服兵役,为政府所明令禁止。所有服兵役的人,都要以“正身”(本人)应役,不能逃避或“雇觅”他人代役。
  如果军人在阵前战死,本户军役可以“存恤”一年,病死者“存恤”半年,到期继续出入服兵役。在战争期间,军人没有假期。战争结束后,出征军人通常可以放还“存恤”一年或数年。元廷还采取了“番直”或“更戍”(轮流休假)的方法,给军户以“作养物力”的机会。世祖时规定侍卫亲军以“十人为率,七人三人,分为二番:十月放七人者还,正月复役;正月放三人者还,四月复役,更休息之。”(《元史·世祖纪十》)文宗至顺二年(1331)月,做了一点改动,“命番休各卫汉军,十之二以三月一日放还。”(《元史·文宗纪四》)地方镇戌军大多“岁一更代”,一年轮换一次,但边远地区往来不便,更代时间往往长得多,二三年甚至六年才能休假一次。
  探马赤军人的军需装备,主要由军户自备,不足部分由政府补给。汉军士兵的冬、夏军装和武器,由政府发给,并按月发放口粮,每人米五斗、盐一斤。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称为“封椿”(或“封装”)钱。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比汉军高一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
  作为军户承担兵役的补偿,政府在赋役方面对军户实行豁免和优待。元代百姓的赋役负担,主要有税粮、科差、杂泛差役、和雇和买四项。汉军军户和探马赤军户从事农耕者,免缴四顷地的十二石税粮;新附军户有土地的,因国家已供给军人装备和口粮,所以要按亩纳税。从事牧业的探马赤军户,比一般牧民的“抽分羊马”(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羊马)稍轻一些。一般牧民的畜群一百口即抽缴一口,不到一百口的则满三十口即抽分一口。军户不到百口免抽。和雇和买探马赤军户不承担,其他军户区别对待,富有者承担,贫困者可免。科差与杂泛差役,军户均予豁免。
  忽必烈即位后,实行军民分治政策。原来的汉军奥鲁,均从汉军万户的管辖下分出来,先在各路设专职官员管理,不久即规定各路、府、州、县的管民官兼领奥鲁。探马赤军中的奥鲁官,仍负责管理军户事宜。建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后,各万户府之内专设奥鲁总管府,千户所下设奥鲁官。元朝中期,总管府与奥鲁官先后撤罢,由都万户府下属的万府、千户所直接管理探马赤军户。军户的管理,探马赤军军户归之于军队系统,汉军军户归之于地方行政系统,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元朝政府推行民族歧视政策的表现。新附军军户由所在地的管军军官直接管理,没有设置奥鲁。奥鲁的主要职责是调发军人服兵役,征取出征、出成军人的封椿钱,协助审理军户的“奸盗诈伪”等案件。
  军户制的实行,可以保证国家有稳定的兵源,又可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并使政府负担不致过重。但是,军户制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矛盾。军役负担过重,再加上军官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常常导致军人逃亡和军户破产。到了元朝中期,这种情况愈来愈严重,军户制受到破坏。到元末农民战争前夕,军户制已经完全崩溃。

风清远 2007-3-3 17:27

元朝的科举制度

  元朝科举的最初尝试是在窝阔台汗时期,“太宗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从之”。窝阔台汗九年(1237年)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德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不以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元史》卷81《选举志》一,第2017页)。诏令中所说的“复其赋役”,指的是“其中选儒生,若有种田者纳地税,买卖者出纳商税,开张门面营运者依例供差发除外,其余差发并行蠲免”。凡中选的儒生,“与各住达噜噶齐管民官一同商量公事勾当着。随后依照先降条例开辟举场,精选入仕,续听朝命”(《选试儒人免差》,《庙学典礼》卷1)。诸路考试,均于次年(戊戍年)举行,故称戊戍选试。按照他们原来的打算,此后准备再辟举场精选入仕,这说明戊戍选试确实是科举取士的步骤之一。但后来“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忽必烈即位以后,元廷围绕科举兴废问题曾展开反复讨论。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至元二十一年之议。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元史》卷81《选举志》一,第2018页)。但是终忽必烈之世,科举制度始终没有实行。成宗、武宗时,也一再议“科举事”,但仍无结果。
  元朝前期,科举长期停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忽必烈建元之前,蒙古对中原统治已长达半个世纪。在这一时期,凡纳土归降者,均命其为当地长官,依照金朝的官制授予官职,其中许多汉人儒士和官吏、地主等成为蒙古统治区的政权主宰者。他们在自己的辖境内,既统军,又管民,有权任命其下属官吏。到忽必烈更定官制时,“先帝朝廷旧人,圣上潜邸至龙飞以来凡沾一命之人,随路州府乡曾历任司县无大过之人,暨亡金曾入仕及到殿举人”(《紫山大全集》卷12),几乎都成为既定官员人选。因此,元朝开国之初,客观上没有迫切需要另辟取仕途径。
  其次,中统、至元之际,国家多事,大量的军费开支使元朝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短缺问题。忽必烈重用阿合马、桑哥等人,让他们“理财助国”,遭到朝中许多儒臣的反对。科举取士是汉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全面实行此种办法便意味着全面的汉化,意味着蒙古贵族特权的丧失。而忽必烈又一向嫌恶金朝儒生崇尚诗赋之作风,他认为“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这时的忽必烈对于儒学已失去原有的热忱和兴趣,他所急需的是增强军力,保证财用。儒臣们反对阿合马、桑哥等人理财,就进一步加深了蒙古统治者与儒臣之间的矛盾,因此,对于遴选“真儒”的科举制度十分冷淡。另外,在忽必烈疏远儒臣、科举制度滞泥不前的同时,由吏入仕逐渐制度化。这种制度在其形成过程中,以越来越大的力量排挤和对抗实行科举制来求得自身的生存,最后导致科举制的流弊日趋甚笃。元灭南宋后,一部分儒生痛呼“以学术误天下者,皆科举程文之士。儒亦无辟以自解矣!”(谢枋得《程汉翁诗序》,《叠山集》卷6)理学家许衡等人由于忌恶宋、金科场遗风,自己重举办学校,以培养新的人材,对立即恢复科举也不感兴趣。社会对以章句注疏、声律对偶之学取士的严厉批评,也加深了蒙古统治者对科举制本身的不信任(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因此,自忽必烈开国算起,科举停废长达半个世纪。
  元仁宗即位,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黄金华集》卷43)的问题。皇庆二年(1313年)末,元廷以行科举诏颁天下。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道。
  元代地方一级考试沿用金朝“乡试”之名,于八月举行。其科目,蒙古、色目人试二场。第一场经问五条;第二场策一道。至正时改经问五条为三条,另增本经义一道。经问只在《四书》内出题,增本经义一道,须在《诗经》、《尚书》、《周易》、《春秋》、《礼记》内明一经,难度较前增大。汉、南人试三场。第一场明经;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至正时改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道;第三场策问一道。答题时《四书》、《诗经》采朱熹注,《周易》主程颐、朱熹之说,《尚书》用朱熹门人蔡沈之说,《春秋》用程颐弘淑胡安国作的传。这样,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用左传、公羊、谷梁三传外,其它儒家经典一律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元史》卷81《选举志·科目》一;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
  乡试科场,全国共设17处,从赴试者中选合格者300名到大都会试。其名额分配,如辽阳行省为蒙古人5名,色目人和汉人各2名共9人;江浙行省为蒙古人5名,色目人10名,南人28名共43人;云南行省为蒙古人1名,色目人2名,汉人2名共5人;河东宣慰司蒙古人5名,色目人4名,汉人7名,南人16名;直隶省部大都蒙古人15名,色目人和汉人各10名等,全国11个行省、2个宣慰司和4个直隶省部全部合计: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均占75名(共300名)。
  元朝之会试(“会试”之名亦始见于金)定于乡试次年二月举行,科目与乡试同。会试共取录100人,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25名,参加殿试,其内容为试策一道。殿试诸生不再被黜落,只是以所对策第其高下,重新厘定等次,以“国人暨诸部”(即蒙古、色目人)为右榜,以汉、南人为左榜,唱名公布。两榜各分三甲。第一甲各一人,赐进士及第,秩从六品;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秩正七品;第三甲同进士出身,正八品。元统元年(1333年),殿试曾稍异其制,右、左榜第一甲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
  元代科举考试,共举行过9次(其间由于伯颜擅权,执意废科,还曾停科两次)。科举规模,无论就取录人数或进士的地位前途,都和唐、宋两朝难以相比。元代后期50多年,科举取士(包括国子监生员会试中选者)共1200余人,占当时相应时期文职官员总数的4%。按比例,只相当于唐代和北宋的十分之一强。元行复科举后54年间,可以确定以科举进身参相者共9人,其进士中官至省部宰臣(包括侍郎)、行省宰相及路总管者,据目前所知,亦不过六七十人(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
  如上所述,元朝科举制度的规模很小,它对有元一代的既定用人格局,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不过,元朝最先把程朱理学规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非考亭(朱熹——引者)之学”的作品,被当作“邪说”而毁掉(《金华先生文集》卷26)。此后经明代直到晚清改革科举制度,以理学科士,维持了将近600年。所以,从元代开始,程朱理学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几乎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

风清远 2007-3-3 17:35

  元朝是中国科举制度中的一个特别时期,搜集资料时就特别有所留意,所以上面相关的有两篇。文章多了,前前后后的边看边校都特费时间,而且关联不大的是看过就删,但大体上已经很全了——关于科举制度,又不是搞什么学术研究。


  最后,再补上段转载来的文字(作者不详。[color=sandybrown][b]论坛中没单独注明作者的[不管其真实准确程度],一般都属此列[/b][/color]):

  [u]“公开的考试制度在元朝本来发轫已迟,直到1315年才第一次举行,去开国已55年,并且其条制将蒙古、色目人分为一科,汉人、南人另分一科。前二者人口,只有全国3%,其分配名额倒有总数50%。并且朝中的大官除少数例外,一向都是蒙古与色目人包办。”[/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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